非洲象牙不能带回家(January 23, 2008)

春节即将来临,正是进出境高峰时。海关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了解和知晓我国及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在购买或接受当地人馈赠象牙及其制品时,一定要谨慎。
前不久,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旅检现场查获一起入境旅客携带非洲象牙制品进境案。该旅客由南非经香港入境。旅检关员在用X光机对其一只旅行箱包进行扫描查验时,发现异常。经开包发现,该箱内夹藏34件由纸制包裹的象牙制品,制品形状为大象、手镯、筷子、方章等,合计重量约1500克。
去年2月11日,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旅检现场关员对一旅客行李过X光机检查时发现其一只旅行箱包有疑,开箱检查发现,箱中共有21件象牙制品,共1190克。 另外,温州海关驻邮办去年曾查获一起市民从尼日利亚邮寄来两件象牙雕刻的非洲女子人头雕像。
据了解,近年来,海关查获的非法携带象牙制品入境案中,涉案的象牙制品大多是在非洲国家的象牙制品交易市场、地摊、宾馆甚至国际机场公开购买的。
海关关员提醒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严禁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入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没收象牙制品,重则会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